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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1-24 02:43:31 作者:admin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民进省委会:

  贵委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的建议》收悉,结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基本情况

  自2012年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启动以来,我厅积极开展传统村落的申报、规划编制、传统建筑调查认定和挂牌保护、法制建设、保护利用等工作。2016年9月出台《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是全国首个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我省共有中国传统村落413个、江西省传统村落157个,登记挂牌的传统建筑2万余处,保护名录不断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深入挖掘。同时,按照住建部和财政部要求,我厅会同财政厅积极组织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县)申报工作。经择优推荐,抚州市列入2020年十个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之一,吉水县、瑞金市、婺源县分别列入2022年和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县(市、区)。

  二、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党建引领,推动永续发展。我厅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7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方案》,着力构建以党建为引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针对探索用地保障、创新资金保障方式、拓宽人才支持、传统建筑使用权流转、促进传统村落产业振兴、推动企业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方面制定了重点任务。提出“鼓励利用财政资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统筹安排传统村落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以县为重点建立传统建筑工匠培养机制和人才库”“将传统建筑流转经由互联网推向市场”等举措,为破解我省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难题明确了路径。

  (二)普查工匠,组建工匠队伍。全省于2021年完成全省传统建筑工匠专项调研工作,共调查统计传统建筑工匠队伍数量1468个,传统建筑工匠总人数达12058人。同时,我厅积极指导各地建立本地传统建筑工匠队伍,发现并培育本地传统建筑工匠带头人。在我厅指导下,金溪县建立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协会,由该协会牵头组建了20个传统建筑建造和维修施工队伍,建立300余名本地传统建筑工匠库,并加强对工匠的岗前培训和考核,既传承和弘扬了传统工艺,又降低了修缮成本。按照“四统一”、“三落实”、“四确保”的要求,推进全省“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全省实训工匠近千人,747名考核合格,获得“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合格证书。

  (三)规划引领,明确发展路径。采取“市县编制、专家评审、省级备案”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制度,建立由规划、建筑、文物保护、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对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进行评议和审查。2020年,我厅启动编制了《江西省传统村落整体保护规划》,并于2020年12月由江西省政府批复实施。该规划根据我省传统村落分布情况,提出了三个核心、九个片区、多点发展的整体保护格局,根据传统村落的资源情况、产业特点和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提出重点发展、嵌入发展、融合发展、活化传承等不同的保护发展思路,宜游则游,宜业则业,对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路径和模式等提出分类指引。目前,全省前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已基本完成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省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也正在陆续完成之中,基本实现保护规划编制全覆盖。推动项目开发有序实施,乡村旅游因地制宜,农村产业兴旺发展,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四)“保”“用”结合,创新传承模式。坚持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并重,积极探索和创新保护与利用模式,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域旅游相结合,探索活态保护、活态传承、活态发展的新经验。抚州市金溪县按照“保护为主,抢救为先,传承为本,利用为要”的思路,坚持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并重,探索总结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金溪样板”,留住了传统村落的“形”与“魂”,竹桥古村、红色后龚等一批传统村落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上饶市婺源县把江湾、篁岭、李坑等13个传统村落开发成景区,把传统建筑改造成民宿或者参观点,利用传统村落大力发展旅游业,打造“中国最美乡村”;赣州市全南县依托雅溪传统村落丰富的旅游资源,结合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农房一体确权发证等方面,盘活传统建筑资源;吉安市吉水县利用资源禀赋,将传统村落古建筑出租给第三方用于文化创意、特色餐饮、民宿等,以“农旅一体发展”为抓手,依托生态优势和文化底蕴培育“传统村落+农业观光+文化体验+山水风光”等业态。

  (五)强化规划引领,推进整体保护。村庄规划是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村庄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编制好村庄规划对于指导传统村落开发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我厅印发了《江西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把传统村落的村庄规划纳入各地规划编制任务,要求2022年重点完成省定帮扶村、传统村落等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二是突出传统村落保护内容。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严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底线,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线,严格传统村落建设的风貌指引和空间管控要求,合理利用传统村落和古建筑文化资源,适度发展乡村旅游。三是落实村庄规划管控。衔接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控制要求,划定并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

  (六)制定利用计划,保障用地需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要求,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专项用于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实行单独组卷报批,年度内实报实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切实保障符合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求。此外,要求各地优先安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需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产生的结余指标在县域内统筹使用,优先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同时,落实对一些需特殊保护的古建筑村落或其他文物保护建筑确权登记政策,积极主动做好确权登记工作。

  (七)积极争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截至目前,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累计7.9479亿元。其中,2014-2018年连续五年,中央财政按每个村落300万元的标准,对第一批至第四批共计175个中国传统村落予以补助,累计补助资金5.25亿元;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1.5亿元资金支持抚州市市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9000万元资金支持我省瑞金市、吉水县推进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2023年,婺源县被列入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获得中央财政第一批补助资金2979万元。另一方面统筹本级相关资金,截至2022年12月,省财政支持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资金累计2.389亿元。其中,2015-2016年省财政统筹资金2亿元,重点支持20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适度旅游开发利用。2021-2022年从省级城建专项资金中下达0.389亿元支持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建立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的建议。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手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35号),专项资金的设立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政部规定或者省政府规定作为依据,严控新设专项资金,目前不宜建立相关专项资金。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委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贯彻《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持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注重“以用促保”,促进传统村落由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

  (一)持续推进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持续督导各地住建部门落实行动方案,逐条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走深走实。预计下半年联合省委组织部共同在全省开展调研,查找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成效,进一步压实工作,完善工作跟踪制度,强化工作实效,将江西传统村落打造成“乡村振兴的先行示范之地”,创建具有江西特色的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品牌。

  (二)狠抓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一是加强规划编制技术审查和调研指导。根据工作需求,补充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专家库成员,并指导各地建立自己的专家库,为当地传统村落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二是加快推进国家、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科学有效的规划支撑。三是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持续做好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工作,及时跟踪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动态,加强保护规划执行检查,强化考核,引导各级重视保护利用工作。

  (三)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继续积极争取我省更多县市纳入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并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方案》要求,省、市、县(区)依照有关规定统筹整合有关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传统建筑保护等工作。鼓励利用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地方政府债券用手公益性资本支出。传统村落建设和古建筑保护中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属于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其中没有收益的项目可申报一般债券资金需求,有一定收益且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项目可申报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所需资金由各地在省政府批准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统筹安排。

  (四)破解推进确权登记难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便利化,将登记窗口向乡镇延伸,精简申请材料,加快办证速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五)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一是加强对“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的管理和服务,提升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依据《关于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方案》,指导地方政府,在政府投资建设的有关项目中优先使用经认定的工匠。二是继续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加强建筑识图、农房风貌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提高工匠的专业能力。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3/7/14/art_40690_4533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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